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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-2017-2武汉纺织大学校通识选修(校公选)课开课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11-09    访问次数:

2017年春季学期校通识选修课现接受申请和登记报名。


1;新开课的科目须填写“校通识选修课”(校公选)申请表”(附件1)及“校通识选修”


(公选课)登记表”(附件2),纸质档交教务处。


2;已开设过并继续开设的科目须填写“校通识选修(公选课)登记表”(附件2),纸质档交教务处。


3;截止时间:2016.11.30


※     1.开课人数说明: 东湖校区≤100,南湖校区≤150,阳光校区≤100。


※     2.开班要求:同一教师同一学期仅可以开设两个头(含同一课程两个不同时段)的校公选课程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教务处2016.11.10

附件:关于2016-2017-2武汉纺织大学校通识选修(校公选)课开课通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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